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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 --谢晓阳律师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4-28

新《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

企业管理风险防范

主讲嘉宾: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谢晓阳 律师

 

2012年11月29日,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旧的《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1996年7月12日】同时废止。

一、新条例实施将对企业的管理起到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罚款内容将被警告;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将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二)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欠薪将面临最高“加倍奉还”的处罚:最低加付劳动者薪酬的一半,最高一倍。该条例的实施将对企业的常规管理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三)如果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公告通知后,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欠薪事件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旦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可知新条例将禁止企业对员工罚款及无故扣减员工工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穿拖鞋上班被罚款或扣工资?好像已经成为企业“行规”?是否可行?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将被罚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二、新条例实施企业应做以下调整:

(一)审查修改企业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里存在对员工罚款的内容删除。新规章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企业的告示栏、指定公示地点全文张贴告示,并经过工会见证。

(二)实施结构化工资,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将工资与绩效相结合。由原来的减法(扣)变成加法(奖)。

如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设立“月考核奖或年考核奖”等类型的综合考核奖项,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来行使管理权和规范员工行为。

(三)按时发放员工劳动报酬并需员工签名。

(四)台账档案至少保管到 [员工(含实习、见习生、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离职后两年。影响工资、工龄、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认定。

三、规避新条例影响主要应对策略

(一)、实施结构化工资(绩效工资):

企业实施结构化工资,把扣减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罚款的操作方式更改为扣减考核奖金或全勤奖金。奖金的发放条件为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可按企业规定发放。这样企业同样可以用经济管理的方式达到管理的目的!

如可参考下列奖惩方式:

1、 积累法

每迟到半小时以下按旷工半天计。

每旷工半天,记小过1次。

累积小过3次者,记大过1次。

累积大过3次者,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积分法

每次迟到扣1分,旷工半天扣2分。

年度扣分超过20分者,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修改含有罚款或非法扣减工资内容的规章制度。

(三) 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细化考勤与劳动报酬计法:

1、按出勤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报酬。

按照员工实际出勤计算应得工资,而不是扣减缺勤工资,即将原来的减法改成加法。

2、以奖代罚、变减为加计报酬。

将原来的罚款更改为按照标准计算考核奖金或出勤奖金。奖金的发放条件为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可按企业规定发放。这样企业同样可以用经济管理的方式达到管理的目的。

范例:

原操作方式:员工工资 2500 元,每迟到一次扣 30 元,旷工一天扣 100 元。

改后操作方式: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200 元,出勤奖最高220 元,按照出勤天数计算,每出勤一天加10 元。

3、违纪行政处罚累加升级,积小成大。专治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可以规定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逐级升级累加的内容,以替代罚款对员工的约束作用。特别是严重违纪解雇,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对员工有很强的威摄力。 如:警告3次当一次记过,记过3次当记一次大过,记大过3次视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4、加大公开宣传力度,树立模范典型。

落后挨批,先进褒奖。纠正员工的违纪预期心理行为。

四、合法扣减工资时要有理有据:

(一)完善赔偿追责制度。

明确员工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调查流程、认定流程、赔偿流程、赔偿标准与赔偿办法。

(二)明确约定可扣除项目。

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要约定扣减工资的内容,特别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归还借款等内容,约定要明确、合法。

(三)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薪酬的计算与发放方式。

范例: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条款:

1、员工每月工资为1500 元,每月出勤天数为22 天,日工资=1500/21.75 元。员工每月应得工资=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

2、企业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减以下费用:伙食费、住宿费、水电费、个人赔款、个人借款等,但扣减后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新条例禁止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条例属于行政性法规,作为行政机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执行该条例。因此,建议企业全面取消罚款方面的规章制度,改为按照标准计算考核奖金或出勤奖金。

五、员工拒绝按时领取工资处理。事先约定发放和通知方式,及时通知无责。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发生欠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应对策略:

(1)约定10天左右工资发放期间,如约定每月1-10 日期间支付上月工资,从而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2)为了避免因员工无理拒绝领薪产生劳动争议纠纷,企业应要求员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书面联系方式,并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员工承诺以上书面联系方式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并约定,员工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应当及时(例如自变更之日起三天内)告知用人单位,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承担。当员工拒绝领薪时,只要企业证明已经将通知送达上面联系方式即可。